文 | 阑夕
2010年,乔布斯在苹果的一场高层会议上表示,他憎恨Android对于iOS的剽窃,「如果能够毁了Android这个错误,我可以动用我银行里价值400亿美元的苹果资产,甚至不惜动用核武器。」
而迄今为止,苹果对于Google做得最为「残酷」的一次攻击,就是在iPhone 5发售时将原本预装在iOS里的地图应用由Google Maps替换成了苹果自己研发的同类产品。
2012年,苹果和三星就专利争端在全球逾10个国家提起了30多件诉讼,赔偿数字动辄以十亿美元的级别起步,但是与此同时,三星依然作为苹果最大的供应商为iPhone供应着最核心的元器件,二者都没有撕毁协议给对方「使绊子」的意向。
我要说的是,在一个成熟且理性的自由市场里,基于规则的竞争,不会轻易超出商业伦理的底线,而就事论事的美德,也向来不是稀缺之物。
只是,在丛林中练就一身生存本领的物种,似乎很难摆脱被迫害妄想症的心理反射,哪怕它过得早已不再是茹毛饮血的生活。
+V对其公众号叫停iOS系统下的赞赏功能这场风波,就在社交网络中相当生动的投映出了不同品种的「洞穴隐喻」,以及各自匹配的价值观。
根据苹果的披露数据,App Store在2016年为第三方开发者分账超过200亿美元,几乎两倍于百度公司的全年营收。
据说乔布斯最初并不支持App Store这款产品,他认为苹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监管和维护一个开放应用的生态,直到第一代iPhone问世一年之后,苹果才宣布推出适用于iPhone的SDK,并接受第三方应用的测试运行。
App Store的精妙之处在于,它既没有违背乔布斯及其团队试图打造统一集成体验的软件模式,又建立了具有管理弹性的开放制度,任何第三方开发者都可以在遵守规则的条件下,为苹果的用户提供各种各样的应用服务。
截止到2016年,App Store里已经有220万款应用、1300万开发者、1400亿次的历史下载量,甚至在iPhone的全球市场份额不足15%的情况下,App Store贡献了超过54%的移动游戏收入。
的确,苹果的软硬件一体化战略,使其成为一家封闭特性显著的科技企业,但是即便如此也不会有谁否认,App Store是苹果推出的极为成功的开放作品,它真正筑造了秩序和流动并存的软件生态。
而腾讯和苹果的冲突,则体现在双方对于「内购」界定的分歧,根据App Store的营运规则,在应用内兑换虚拟物品及服务的消费行为,均需通过App Store的交易渠道完成,而+V公众号的赞赏功能,则绕开了这项明文规定。
事件原委并不复杂,两家公司亦都坚持了各自的原则:腾讯不愿让苹果的支付工具替代哺育多年的+V支付,而苹果则履行约束权力要求+V解决问题,于是最终+V选择遵守规则,拿掉+ViOS版的赞赏功能。
当结构清晰的仲裁结果被加以2700亿美元市值和7400亿美元市值的摩擦背景之后,事情的走向顿时变得群情汹涌而诡谲荒诞。
有人说,这是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又一次傲慢行径;
有人说,这是垄断结出的恶果,是自主权丢失之下的受制于人;
有人说,是+V日渐侵入苹果的领地,导致苹果是在设障报复;
还有人说,搞不好有一天,我们也会面临在+V和苹果之间「二选一」的遭遇。
……
入戏太深的场面,总是让人想起半个多世纪前的解放战争里,陈佩斯的父亲陈强随联大文工团在共军前线演出劳军,他在饰演黄世仁到最后一幕时,一名士兵拉开枪栓,意图打死台上的这个「恶霸地主」,索性被身旁眼疾手快的班长夺走枪支,这才救下陈强一命。
事实上,「二选一」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竞争手段,在美国是不太容易想象的。
曾有在华工作的一名美国工程师在Reddit上分享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互联网见闻:作为这个国家最大的移动通讯应用,+V能够禁止这个国家最大的电商平台的链接识别,阻断用户在应用内浏览跳转的能力,而反过来,阿里旗下的产品同样也不会错过干扰腾讯系产品的机会。
在回帖里,美国网友穷极想象,也难以构思一副符合他们认知图景的画面:出于竞争原因,你无法在Gmail或是WhatsApp里分享亚马逊的链接,出于竞争原因,亚马逊可以要求它的商家停掉在另一家电商平台上开建的网店,出于竞争原因,一款软件可以通过弹窗,鼓励用户卸载另一款软件……
在滥用规则方面,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早就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」,就某种意义而言,这种普遍的不安全感所催生的忧患意识,也许构成了中国互联网行业全球领先的战斗力和执行力,但在价值输出层面,他们取得的分数至今仍然是零。
同时,足以自洽的逻辑在于,倘若+V有权制定并维护它的规则——比如不能用支付宝来赞赏公众号、禁止诱导性的分享内容传播等等——那么苹果也理应拥有相同的权力。
也就是说,如果你将+V选择遵守规则视为博弈失败甚至是一种值得共情的被羞辱情结,那么你实际上也是在否认+V自身不辞辛劳建立起来的用户生态。
丛林法则认为生存战争没有妥协的余地,而且乐于相信狮子与羚羊的励志故事:狮子如果不追赶并杀死羚羊,它就会被饿死,而羚羊若是跑不过狮子,它就会被吃掉。
尽管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相信,但是事实上就是有着另一种生存状态:不同的组织之间可以展开协作和交换资源,它们的利益来自创造价值,而不是从其他组织那里掠夺,而规则的制定者和规则的遵从者,也只有角色差别,而无地位差别。
当+V作为一款移动应用被提交在App Store里之后,也就意味着它认同了苹果设计的游戏规则,在标准化的分寸之内,它可以从容获得符合自己需要的利益,而不需要作出多少和寄人篱下有关的政治思虑。
当苹果——或许是在未来——作为一个公众号而开设在+V里之后,它也将适时的转变身份,变成规则的遵从者,全盘接受+V划出的活动框架,老老实实的运营涨粉,嫌慢就去找广点通。
无论是哪一种场景,都没有一方卑躬屈膝、一方趾高气昂的画面,依托于经验和情绪的虚构剧情,也委实并不存在。
至于腾讯是否真的有一天能够威胁到苹果,这个概率倒是没有否认的必要,科技公司的疆域从来就不曾静止,来日方长,一切皆有可能。
只是过于急切的想要渲染中美两大巨头的交锋,实在还是早了一些,+V的所作所为,在尺度上都没有超过Facebook的「小动作」:
2012年,Facebook推出App Center(应用中心),比+V「小程序」更早的染指了轻应用分发业务;
2013年,Facebook推出了深度定制的Launcher,并以合作形式进入智能手机生产领域;
2015年,Facebook发布新闻服务Instant Articles,和苹果News争抢媒体机构,并提出更为可观的分成方案;
2016年,苹果开始大幅强化iMessage的功能及体验,直接和Facebook的IM产品发生竞争;
……
到现在为止,Facebook在App Store里上架的各款应用都安然无恙,也没有任何英文科技媒体会做出选题,讨论苹果会不会封杀Facebook、你们究竟是选Facebook还是选苹果。
永远不要做那个被自己的影子吓坏的蠢货。
另一方面,由于的确涉及到支付通道不可被替代的底线原则,+V酝酿多时的付费阅读功能恐怕还将无限期延后,这对那些没有相应包袱的产品——比如喜马拉雅和得到——反而是一个意外的利好。
而依赖+V公众号的内容创作者,也必须考虑如何适应赞赏收入的腰斩,苹果只能监管+V而无权干预用户,公众号的运营者在推送内容的设计里借用其他手段为iOS用户提供付费入口,这个不会违反规则。
总而言之,整件事情的尴尬在于,腾讯和苹果两家巨星公司在沟通过程里并未表现出多少应有的智慧,它们的确没有「做错」事情,然而却在解决问题的结果上不约而同的牺牲掉了用户的需求。
这才是最让人失望的地方。
它让我想起契诃夫写过的那个「套中人」的形象:
「他与众不同的是:他只要出门,哪怕天气很好,也总要穿上套鞋,带着雨伞,而且一定穿上暖和的棉大衣。他的伞装在套子里,怀表装在灰色的鹿皮套子里,有时他掏出小折刀削铅笔,那把刀也装在一个小套子里。就是他的脸似乎也装在套子里,因为他总是把脸藏在竖起的衣领里。他戴墨镜,穿绒衣,耳朵里塞着棉花,每当他坐上出租马车,一定吩咐车夫支起车篷。总而言之,这个人永远有一种难以克制的愿望——把自己包在壳里,给自己做一个所谓的套子,使他可以与世隔绝,不受外界的影响。现实生活令他懊丧、害怕,弄得他终日惶惶不安。」